根据《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对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3月1日
根据《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对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