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1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2023年3月21日正式挂牌,原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原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在此次调整前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二、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地址不变(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凤新东路税务业务楼)。
三、原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涉税涉费业务专用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征税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退库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印花税收讫专用章”。
四、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统一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凤新东路税务业务楼,邮政编码:521000)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联系电话:0768-2856165;
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联系电话:12366;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联系电话:12366;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举报电话:0768-2856309;
信访诉求,联系电话:0768-2856165。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8〕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新启用印章模板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1日
注: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征税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退库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印花税收讫专用章样式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专栏《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