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第一条措施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征收2019年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际入库户数308户,入库金额1938.85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第一条措施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征收2019年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际入库户数308户,入库金额1938.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