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委托代征单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0 17:15: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委托代征管理办法》(2013年第24号公告)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我局辖区内代征单位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委托代征单位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1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