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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祖庙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3年第29号)
发布时间:2024-04-24 15:57:45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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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于2023年11月28日对你(单位)作出《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禅税社担〔2024〕220001号),并拟送达给你单位,经多次电话联络及派员到你单位登记的地址查找,以及使用邮寄的方式,均不能联系到你单位的负责人等相关法定人员进行文书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祖庙税务分局管服区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将视为已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祖庙税务分局

2024年4月24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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