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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关于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的公告(禅税税告〔2023〕46号)
发布时间:2023-12-28 17:29:18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详见附件),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28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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