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0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0-10-23 09:03: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0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至2020年10月23日止,欠缴税款不超过200万元的企业(单位)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2020年第4号欠税公告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2020年10月23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