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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社保文书送达公告(南沥2020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0-12-04 16:31: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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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已于2020年11月16日出具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责成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南税社担字〔2020〕6号),并拟送达你公司。经多次电话联络、到你单位实际经营场所查找,以及使用邮寄的方式,均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张文捷等相关法定人员进行文书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我局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上述文书视为已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4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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