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乐邦物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于2023年3月7日对你(单位)作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顺税强催〔2023〕12号),经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不能送达给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我局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将视为已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4年3月26日
佛山市乐邦物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于2023年3月7日对你(单位)作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顺税强催〔2023〕12号),经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不能送达给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我局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将视为已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