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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一批农产品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8 17:12: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经省税务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小组核定,现将百威(佛山)啤酒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唐朝木业有限有公司共3个产品扣除标准的核定结果予以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三水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汇总表(2023年第一批)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8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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