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关于公布调整后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为四类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2 10:35: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2023年动态调整后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的四类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三水区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四类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2024年2月2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