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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社保类--灵活就业参保功能---变更社保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2-05-23 09:49: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变更本人手机号码、社保辅助联系人、社保辅助联系人手机号码和通讯地址。

具体步骤: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社保费】→【灵活就业】,进入社保费系统。

步骤:

a)   点击菜单【变更社保联系方式】模块功能,进入变更社保联系方式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当前灵活就业人员的原社保联系方式信息;

b)   在【待变更信息】中,编辑需要变更的信息后,点击【发送验证码】按钮,系统提示“发送验证码成功!”,本人手机号码将会收到验证码短信;

c)   准确输入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信息对话窗:“请检查待变更人员信息是否正确,继续请按【确定】,否则请按【取消】;

d)   在提示信息对话窗中,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变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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