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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时无法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导致预缴税款过高。
发布时间:2020-03-02 16:52: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答:劳务报酬是综合所得的一部分,执行的是预扣预缴、年度汇缴的办法。对于在预扣预缴时没有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进行填报。对于预缴的税款,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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