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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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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入职9月份发工资,10月份预扣预缴申报时所属期和所得期是选择9月份吗?
发布时间:2020-03-04 10:50: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答:选择9月份,按照实发工资的月份作为所得期和所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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