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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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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0-03-04 11:25: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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