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追溯实施
涉及退还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2﹞10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22年1月1日以来多缴纳的税款(以下称退税)。由于一些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税务机关经努力尚未能取得联系并协助办理退税事宜。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东莞市税务局横沥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东莞市横沥镇中山中路8号)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若考虑退税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税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方式:0769-83730882。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横沥税务分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