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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91号
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5-16 11:24: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袁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为企业纾困解难力度,助力东莞经济增长的建议收悉。对于您提出的减税与退税并举,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的建议,答复如下:

2022年,东莞市税务坚持守正创新,高效便捷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不断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度打造标签式辅导体系运用税收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条件纳税人,实现从人找政策政策找人转变不断提高政策落实速度创新打造莞慧退平台,实现留抵退税当天申请、当日到账有力推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

2023年,东莞市税务局将继续落实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推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方面延续实施相关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优惠政策实施至2024年底。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方面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继续执行2023年,制造业等13个特定行业的小微企业、中大型企业可全额退还存量、增量留抵税额。同时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底,这将促进工商业增长和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接下来,东莞税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立足经济发展需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收集和向上反映政策建议;同时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税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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