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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关于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代表建议第2023006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01 15:27: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叶可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部门间信息交流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数字政府建设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建设数字政府的着力点是实现数据资源有序共享。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制度办法和指南,明确了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为市税务局积极支持数字政府建设、参与政务数据共享提供了科学指引。

一是积极参与政务数据共享市税务局积极参与优化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支撑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2022年,市税务局按照《东莞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东府办函2022442号)要求,加入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联同市网信办发改、市场监督、

住建、自然资源、公安部门等成员单位积极落实数据共享的相关要求,在指定平台上实现共享数据资源,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有序流通和高效利用。

二是共同推进数据共享应用。目前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正有序开展,已完成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东莞分节点的部署,支持全市各单位在“一网共享”平台挂接数据资源目录,并对各部门、镇街(园区)开展累计89场培训和推广活动,有力推动数据共享。截至2023331日,全市各单位共挂接数据资源目录6078个,包括建议中提及的税务登记、工商登记、股权转让、不动产登记、工程备案等目录信息。其中,市税务局积极参与“一网共享”平台建设与应用,累计获取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保、市场监督等部门共42项目录信息,有效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三是持续优化数据共享机制。下来,全市各部门将继续合力推动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共享,支持并参与在“一网共享”平台上挂接、订阅数据资源目录,优化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间数据对接,提升数据质量。市税务局将立足于自身职能,充分利用“一网共享”平台资源,提高信息交换频率,获取更多有关协税、护税的数据,助力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税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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