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委托代征管理办法》(2013年第24号公告)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我市终止委托代征单位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终止委托代征单位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