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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7:19: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我局门户网(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z/dgsshsw_xxgkzn/zone_tt.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市民中心三楼税务局,邮编:523808,电话:(0769-2289265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落实2021年东莞市税务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相关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推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一)优化拓展公开平台

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栏目,充分运用网站、微信、新闻媒体、第三方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等政府信息。其中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8条;通过园区公众号创新松山湖”“乐享松山湖累计转发、报道政策解读文件、涉税新闻累计20篇次,省级、市级媒体、公众号报道涉税新闻25篇次,央级媒体、公众号报道涉税新闻18篇次2021对纳税人培训合计78441人次,其中面对面辅导11725人次、电话辅导64607人次、V-TAX辅导2109人次;利用微信群推送税收政策59条;通过下户走访活动主动公开信息17推送有针对性的行业风险指引4电子邮箱发送宣传辅导资料553户次;局长信箱共转办、处理、回复有关涉税诉求、意见建议25条。2021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扎实推动主动公开

紧扣深化改革做好主动公开。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公开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主动公开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首违不罚”清单大力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动态公布“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截至12月31日,我局V-TAX办理量为2109宗,电子税务局办理量为6.4万宗,不见面审批业务385宗,双向快递办理量为237宗大力创新个性化政策宣传辅导。凝聚政、税、企、协、涉税中介各界力量,创新建立松山湖科学城税务服务站,创新打造“鲲鹏添羽”松湖沙龙品牌项目,以“一企一策”模式为创新孵化园、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及后备上市企业等群体提供个性化政策宣传辅导大力推广局长“码”上办问需平台,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涵盖政策咨询、办税系统问题反馈,企业办理业务的急切诉求等,获纳税人广泛点赞。

(三化公开管理保障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题培训依托学习兴税平台开展政务公开网络培训,全员通过考试,有效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加强一线人员税费政策辅导能力。组织落实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通过现场培训+会后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共参与“一竿子到底”辅导培训160人次。加强对一线人员现场指引和咨询热线的规范化管理,针对高频涉税业务定期进行总结,培训达336人次。二是强化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以绩效管理引领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大政务公开查力度,重点对公开内容、保密审查等方面进行检查,极采取措施加以规范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松山湖税务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主动公开力度不足,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22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加强部门合作,推进政策公开与政策解读并行。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通过网站信息公示、微信公众号宣传与线上问答等方式开创政策解读新形式。

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信息公开的要求日趋提高,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坚持加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建设与实际案例学习,提高区局信息公开能力。

是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机制,在市局考核区局的指标基础上,逐步细化编制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价指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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