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佛山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财法〔2019〕18号)规定,经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2年佛山市(市级)第三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佛山市广东省英德市商会,佛山市睿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佛山市爱助会,佛山市潮汕商会,佛山市广东省乐昌市商会,佛山市律师协会,佛山市明农乡村发展基金会,佛山市启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