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经市、区级社会组织申报,区级民政部门初审,市民政局结合日常登记管理情况,提出2022年度—2024年度佛山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不含在省登记并认定公布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同时,市民政局对已确认的2020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佛山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报送经审计的上年度专项信息报告予以审核。上述名单经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佛山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予以公告。
附件:1.2022年度——2024年度佛山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8个)
2.2021年度——2023年度佛山市仍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7个)
3.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将于2022年末到期的社会组织名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起止时间为2023年-2025年)(33个)
4.应当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7个)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
2022年度——2024年度佛山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8个)
首次确认
1.佛山市陈亚海骆华英慈善基金会
2.佛山市沧江教育基金会
3.佛山市明农乡村发展基金会
4.佛山市南海实验中学教育基金会
5.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慈善会
6.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陆柒捌文化发展基金会
7.佛山市顺德区禁毒基金会
8.佛山市顺德区北滘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附件2
2021年度——2023年度佛山市仍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7个)
1.佛山市南海区南海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慈善会
3.佛山市顺德区龙江教育基金会
4.佛山市顺德区罗定邦中学教育基金会
5.佛山市顺德区青云中学教育基金会
6.佛山市顺德区容山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7.佛山市三水区慈善会
附件3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将于2022年末到期的社会组织名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资格起止时间为2023年-2025年)
(33个)
1.佛山市慈善会
2.佛山市好友营青少年助学基金会
3.佛山市康泽慈善基金会
4.佛山市关爱认知障碍症协会
5.佛山市千禧乐善敬老协会
6.佛山市石门中学教育基金会
7.佛山市禅城区慈善会
8.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慈善会
9.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妇女普惠慈善会
10.佛山市南海区慈善会
11.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慈善会
12.佛山市南海区罗村慈善会
1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慈善会
14.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慈善会
15.佛山市顺德区北滘慈善会
16.佛山市顺德区陈村慈善会
17.佛山市顺德区星公益慈善基金会
18.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慈善会
19.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教育基金会
20.佛山市顺德区榕树头村居保育公益基金会
21.佛山市顺德区龙江慈善会
22.佛山市顺德区均安慈善会
23.佛山市顺德区创新创业公益基金会
24.佛山市顺德区慈善会
25.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慈善会
26.佛山市顺德区德威慈善基金会
27.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8.佛山市顺德区乐从慈善会
29.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慈善会
30.佛山市顺德区杏坛慈善会
31.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
32.佛山市三水区乐平慈善会
33.佛山市三水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附件4
应当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7个)
1.佛山市紫荆花助学关爱协会
2.佛山市华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3.佛山市顺德区扶贫开发协会
4.佛山市顺德区华慧公益基金会
5.佛山市顺德区桂洲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一埠乡村保育基金会
7.佛山市顺德区心连心公益慈善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