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佛山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财法〔2019〕18号)规定,经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3年佛山市(市级)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佛山市信息协会、佛山市广东省雷州市商会、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佛山市电子信息行业协会、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佛山市城乡规划协会、佛山市公益慈善联合会、佛山市民办教育协会、佛山市司法鉴定协会、佛山市潮州商会,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