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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4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4-04-17 11:23:2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截至2024年3月31日,欠缴税款超过200万的企业(单位)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税款予以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4年第2号欠税公告名单(企业单位)

2.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4年第2号欠税公告名单(企业单位—非正常)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4年4月1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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