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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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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3-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0877-22GZTP01Y809)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77-22GZTP01Y8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3-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02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做如下更正: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5页,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修改。

原描述:

时间:20230216日至 20230223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改为:

时间:20230216日至 20230302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5页,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

原描述: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090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03090930分(北京时间)

更改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150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03150930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中第59页,技术(服务)评分表修改。

1)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安、保洁、工程、会务以及餐厅厨房等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服务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且有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得10分;

2、服务方案较完整详细,科学合理,有一定可行性,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7分;

3、服务方案内容有缺失、科学性和可行性差、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4分;

其他情况或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更改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安、保洁、工程、会务以及餐厅厨房等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服务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且有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得12分;

2、服务方案较完整详细,科学合理,有一定可行性,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8分;

3、服务方案内容有缺失、科学性和可行性差、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4分;

其他情况或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2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及能力中,删除评审内容:“2、投标人具有协助用户单位创建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荣誉称号的相关经验,得2分;注:提供获奖牌匾图片或者网上公示截图,同时提供该获奖项目的合同扫描件,不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02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2

联系方式:刘小姐/0757-83862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李工/020-38931902-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8931902-835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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