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见附件1)
二、自2018年10月30日19:00起,按规定启用派出机构的业务印章:1.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2.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征税专用章;3.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代开发票专用章;4.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5.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蕉城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6.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文福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7.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文福税务分局征税专用章;8.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文福税务分局代开发票专用章。(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派出机构基本信息表
2.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派出机构业务印章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