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见附件1。
二、自2018年10月31日起,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4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2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湖寮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2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高陂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2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茶阳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2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枫朗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2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大麻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2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代开发票专用章6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高陂税务分局代开发票专用章2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茶阳税务分局代开发票专用章2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枫朗税务分局代开发票专用章2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大麻税务分局代开发票专用章2枚(式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派出机构基本信息
2. 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派出机构业务印章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