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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广州市深通达电气能源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4年第90056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8:09: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市深通达电气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5AP8943T):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一稽通〔2024〕19号),文书内容如下:

事由: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十条等规定。

你单位符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六条相关规定,我局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信息见附件),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相关制度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31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一稽通〔2024〕19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一稽通〔2024〕19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 广州市深通达电气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91440101MA5AP8943T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保良村陆齐庄老屋24号A302之二

法定代表人:谢斌、男性、居民身份证号码:360430********1312。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月1日至 2022年7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262份,金额28,400.81万元,税额3,767.72万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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