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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不动产交易税率表
发布时间:2023-10-18 11:09: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购买一手(增量)房相关税费计算表


【附注】 对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印花税。

二、二手(存量)房转移相关税费计算表

(一)个人转让住宅相关税费计算表


【附注】

1.我省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单套住房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2.对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个人转让非住宅相关税费计算表


【附注】

1.对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根据增值率确定使用税率,税率表如下:


三、企业间二手房转移(买卖)税率表


【附注】

1.以上所列仅为房地产交易环节应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方还需根据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按期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2.对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3.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根据增值率确定使用税率,税率表如下: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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