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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码,延期!“一揽子”税费优惠政策了解一下!(下)
发布时间:2021-10-08 17:02:26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稳增长、保就业,重在保市场主体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为便利各类企业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和解读。

应对疫情严防控,政策延期助发展

为帮助企业纾困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稳岗就业有支持,扶持企业有保障

为促进稳岗就业,阶段性优惠政策如何实施?2020年国家实施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对企业都提供了很大支持,那么这项政策2021年还延续吗?如果不延续,前几年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还延续吗?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属于临时性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基金可持续运行情况,人社厅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因此该企业今年可以继续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激励研发敢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

为激励企业研发投入,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同时允许企业2021年10月预缴当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提前享受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假设某制造企业2021年度发生符合加计扣除政策条件的研发费用金额为100万元(其中前三季度发生80万元),且全部费用化。按照新政策研发费用能加计扣除100%,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100+100×100%=200万元。

而且企业不用等到年度汇算清缴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2021年10月预缴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即可享受到前三季度可扣除的研发费用为80+80×100%=160万元。

想了解更多税费优惠政策,可关注广州税务微信号或扫码“税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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