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灵活就业人员
小微企业适用:
便民服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通过VTAX实现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2.【业务概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核定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并随年度调整。缴纳方式为按月。社会申办退休的人员不足缴费年限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扣除单位计缴、计发部分后的剩余部分,按以下标准享受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资助:2001年12月1日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下同)满25年的,由政府专项资金全额资助缴纳;满20年不满25年的,由政府专项资金资助缴纳50%,本人缴纳50%;不满20年的,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部由个人缴纳。符合全额资助条件时:政府资助月数=120/180-医保缴费月数-企业计发月数,符合半额资助条件时:政府资助月数=(120/180-医保缴费月数-企业计发月数)/2。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享受政府资助的,一并资助相应年限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3.【办理条件】
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可申请办理。
4.【政策依据】
5.【办理资料】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社保部门在缴费人办理退休时为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查确认表》的报送条件:参保人曾经有从外地调入的养老记录的需要提供。
《社保费信息采集综合业务申报表》的报送条件:需派发单位社保号的需要提供。
港澳台人员和华侨无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6.3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7.【纳税人办理流程】
8.【线上办理流程】
个人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路径:【我要办税】→【社保费】→【社保文书事项管理】→【社保业务事项申请】→【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延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