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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7 15:47: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0年,在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河源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源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税全过程。

(二)坚持领导干部日常学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学习依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行政基本理论以及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增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一)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叠加影响,全市税务系统聚焦主责主业、克服重重困难,坚守组织收入底线,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全市税务部门组织国内税收收入133.29亿元,同比增长0.4%;组织费金收入72.54亿元,同比下降13.2%。强化以税咨政能力,深挖税收数据“金山银库”,全市税务系统共撰写分析报告75篇,在服务各级领导决策、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根据各级已出台的优惠政策措施,逐一梳理出台涵盖七个方面37条的《应对疫情支持纳税人缴费人共渡难关相关税费政策解读》,针对性汇编《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百问百答》。邀请10个行业61家企业、6个行业协会,举办7场“聚焦‘四力’问计问需 征纳同心复工复产”座谈会。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不折不扣地落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科技孵化器等税费优惠政策。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及“回头看”工作,并对个税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和抗疫优惠政策开展督察督导,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2020年1-11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9.05亿元。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3年实施方案,提出81条工作措施且已100%完成。主动融入地方政务服务体系,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12个,不动产交易中心3个。紧扣2020年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指标关键失分项,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与其他税费联合申报、并联办理,减少办税次数。通过“银税互动”帮助企业获得信用贷款4.2亿元,并积极协调银行基于申请人的纳税信用提速办理贷款,使贷款资金到账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持续优化办税程序,新办企业领用发票时间由5个工作日天压缩到0.5个工作日;出口退税平均办结时间为3.5天,比上级要求缩短4.5天。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税费规范性文件,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制度、文件解读、有效期和备案审查等制度。2020年新制发2份税费规范性文件均符合管理规定。

(二)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0年,组织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政策等4项税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接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实施情况综合评估。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制定市税务局党委应当向省税务局党委、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清单和县区税务局党委应当向市税务局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清单。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凡属重大事项、事关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大额资金使用、较大工程项目的实施、重要的人事任免等事项,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健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规则,会前及时收集议题,完整做好会议记录,及时编发会议纪要。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的合法性审核,保障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全年审核采购合同89份;审核检查金融机构存款账户许可申请、调取账簿查询申请共52宗。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依托执法公示平台,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托制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按时保质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等26大类信息,配置执法记录仪261台,累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1宗(其中重大税务案件19宗),切实发挥“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作用。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工作规定》,推行行政处罚说理式执法文书,加强执法文书释法说理,努力从源头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争议。梳理和公布进户执法事项清单,对已取消进户执法项目一律不得进户;坚持“能不进户的,不进户;确实需要进户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情况的调研检查,督导基层严格落实省税务局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分类分级管理改革,选取龙川县税务局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转变2个基层分局的职能,提升复杂涉税事项的承办层级,职能相近部门合署办公和全面梳理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实现税费管理专业化、风险防控集约化、资源分配最优化和税费管理精细化。制定《稽查工作请示报告和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度》《稽查工作协作会商制度》《查管互动工作规则(试行)》,深化征稽闭环管理。推进税警联合办案,全市挂牌成立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办公室8个;加强与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合作,提高对涉税违法的打击力和震慑力。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督察,加强内部财务审计,深化内控机制建设。2020年,实施督察审计项目18个,组织开展“一案双查”、减税降费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促进税务人员规范行使行政权力。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在网站公布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走访39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有关建议提案。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机制和重要节点信访零报告工作机制,高标准建立信访接待室,完善各类软硬件设施。对所有来信来访实行台账管理和全程跟踪,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群众的信访投诉请求。

(二)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办理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案件1宗,经过收集资料、了解情况、征求律师顾问意见、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等流程后,依法作出复议决定,最终复议申请人未对该决定提出行政诉讼。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纳税人公示税收政策和税收执法情况,2020年,市税务局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084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依法进行了审查办理。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把税收法治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同时利用自主开发的微信小程序“河源税务考学宝”推送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扩展法治宣传方式。依托“报、网、端、微、屏”融媒体平台打造宣传矩阵,努力打造法治宣传阵地。成立“靖来说税”工作室,在直播平台推出13期“税爱·云学堂”,分期解读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税费优惠政策,平台人气值达50万。成立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巾帼建功队、“三师”志愿者团队和税务青年助企团等志愿服务队伍,实现对8.9万纳税人减税降费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发送减税降费“大礼包”短信15万多条。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共39名人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了平均分85.38分(高出全省平均分2.8分)的优异成绩,在全省20个参试单位中名列第4,优秀率达到85%,其中一名干部以99分并列全省第一。稽查局66人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业务考试,优秀率51.3%,在全省名列第2。组织干部参加2020年度学法暨民法典专题学习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9.9%。

(二)加强法治团队建设。落实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从事执法活动人员总数5%的要求,全市税务系统共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01名。落实《河源市税务系统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截至2020年底,全市税务系统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15名,其中公职律师9名。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按要求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法治工作格局。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设置“税收法治建设”绩效考评指标,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注重收集干部的个人绩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以及在重点领域、重大场合、重要时期、重大事项及急难险重工作方面的动态表现。加强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开展督察、落实一案双查等行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落地落实。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及省税务局关于依法治税的工作安排,法治税务建设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基层税务部门执法水平有待提升,执法能力仍需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县区税务局法制部门人员数量、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税收法治建设的需要;税收治理能力有待提高,税务执法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努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迈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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