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源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专题专栏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通知公告
河源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确认河源市民宿行业协会等群体团体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的公告
2021年 第1号
发布时间:2021-11-10 11:54:53来源:河源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20]8号)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河源市民宿行业协会(2020年度)

2.河源市护理学会(2020年度)

河源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