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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05 00:0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公告》)出台的背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目前税务机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按照工作部署,省、市、县新税务机构会依次完成挂牌工作。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河源市税务局在7月5日挂牌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以下简称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第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市县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第14号《公告》)的内容,并结合河源市税务局改革的情况,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告。

二、制发市税务局《公告》时的考虑

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让改革成果尽早惠及所有纳税人,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纳税人改革获得感,我们基于尽量减少对纳税人影响,促进纳税人办税体验的不断提升,保证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延续性与确定性的角度考虑,制发了市税务局《公告》。

三、市税务局《公告》的生效日期以及适用对象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省、市、县三级新税务机构分级挂牌。《公告》是对市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的有关事项的明确。每一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即适用税务总局《公告》。河源市税务局挂牌后,将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公告》、省税务局第2号《公告》、省税务局第14号《公告》、市税务局《公告》规定执行。县区税务机关挂牌时,也将对本级一些事项进行《公告》,以让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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