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公告》)出台的背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目前税务机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按照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在9月30日挂牌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以下简称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第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市县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第1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以下简称市税务局第1号《公告》)的内容,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改革的情况,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告。
二、制发区税务局《公告》的考虑
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让改革成果尽早惠及所有纳税人,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纳税人改革获得感,我们基于尽量减少对纳税人影响,促进纳税人办税体验的不断提升,保证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延续性与确定性的角度考虑,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公告》。
三、区税务局《公告》的生效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