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惠州市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确认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0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0752-2881828,邮箱:hzsczj fg@huizhou.gov.cn;市税务局0752-2382675;市民政局0752-2107699)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1年1月4日
惠州市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惠州市慈航公益协会
2.惠州市挺秀慈善会
3.惠东县蒲公英志愿者协会
4. 惠州市慈善总会
5. 惠州市港惠爱心基金会
6. 惠州市港澳慈善基金会
7. 惠州市惠城区慈善总会
8. 惠州市惠阳区慈善总会
9. 惠州市惠阳区心飞翔公益协会
10.惠东县慈善总会
11.惠东县安墩镇桑梓助学慈善会
12.博罗县慈善总会
13.龙门县慈善总会
14.龙门县惠龙教育基金会
15.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
16.惠州仲恺高新区慈善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