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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州市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确认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4 08:35:00来源:所得税科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惠州市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确认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0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0752-2881828,邮箱:hzsczj fg@huizhou.gov.cn;市税务局0752-2382675;市民政局0752-2107699)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1年1月4日


惠州市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惠州市慈航公益协会

2.惠州市挺秀慈善会

3.惠东县蒲公英志愿者协会

4. 惠州市慈善总会

5. 惠州市港惠爱心基金会

6. 惠州市港澳慈善基金会

7. 惠州市惠城区慈善总会

8. 惠州市惠阳区慈善总会

9. 惠州市惠阳区心飞翔公益协会

10.惠东县慈善总会

11.惠东县安墩镇桑梓助学慈善会

12.博罗县慈善总会

13.龙门县慈善总会

14.龙门县惠龙教育基金会

15.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

16.惠州仲恺高新区慈善总会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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