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法〔2020〕2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惠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2-2026年度符合免税资格的省管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
惠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3年7月3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法〔2020〕2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惠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2-2026年度符合免税资格的省管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
惠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