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惠州市2023-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布如下:
1.惠州市慈善总会
2.惠州市百利宏荣才慈善基金会
3.惠州市博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会
4.惠州市楚德慈善基金会
5.惠州市港惠爱心基金会
6.惠州市港澳慈善基金会
7.惠州市桓公慈善会
8.惠州市惠心公益慈善会
9.惠州市挺秀慈善基金会
10.龙门县惠龙教育基金会
11.博罗县慈善总会
12.博罗县杨村镇慈善会
13.惠东县慈善总会
14.惠东县安墩镇桑梓助学慈善会
15.惠东县白花镇教育慈善会
16.惠州市惠阳区慈善总会
17.惠州市惠阳区心飞翔公益协会
18.惠州仲恺高新区慈善总会
19.惠州市慈航公益协会
惠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