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省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务实担当,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税收工作放到当前国家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推进和落实,全力打赢减税降费攻坚战,实现组织税费收入有质量地增长,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应。2019年,全市税费收入累计完成1425.9亿元,同比增长3.7%;新增减税降费超百亿元,取得了好于预期的减税成效。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全力推进金税三期系统并库上线
完成17项原国、地税特色软件整合改造,提前完成4批次近3万余条疑点数据清理,累计完成业务录入21.6万笔,验证双轨环境数据质量近40万条,最终顺利实现金三并库上线运行。
(二)全力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
成功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征收职责划转。建立了流程顺畅、征管规范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有效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稳定推进。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我局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切实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履职担当,坚持问题导向,靠前指挥,深入党员群众,掌握基层改革发展实情,对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把重大税收规划、重要税收改革举措等对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规范内部重大决策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了《惠州市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步骤》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在我局执法公示平台公告《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提前告知纳税人享受的权力与义务。在权责清单中,明确征纳双发的权力与义务。在执法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中,将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否合理、适度运用作为重点督察项目。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纳税人、缴费人反映较多的日常税收征管、纳税服务方面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明察暗访,制作警示教育片,创新警示教育宣传手段。以开展“三化”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规范管理,全面加强“两权”监督,开展规范金三系统岗责体系管理及征管操作业务培训,切实加大风险防控力度,确保了干部队伍的平安稳定。
(二)积极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
以内控监督平台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为有力抓手,实时监控执法风险情况,督促各单位做好日常过错纠错,对易发多发的执法问题,提醒、督促责任单位采取防控措施,及时化解、规避执法风险。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落实说明理由制度,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在行政决定中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裁量基准的引用等说明理由,并逐步推行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完善申辩制度,充分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充分保障其在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作出之前享有异议的权利,进一步对陈述申辩的告知、审查、采纳等程序性规定加以细化和完善。联合司法与信访局和律师事务所三方通力合作,以专业律师团队作为主要服务人员,携手打造对外提供涉税法律咨询,对内普及法律专业知识的创新服务窗口——阳光税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动态调整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情况、政策成效宣传。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上报和公开工作;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通过“聚拢平台、发散形式”有效融合税收宣传矩阵,与34个政府单位共同打造集成化普法宣传平台。对接市政府“惠企通”,向近9万户中小微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精准推送税收政策资讯等工作,推动税法宣传由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向社会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转变。积极创新税法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举办“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税法知识竞赛;联合市司法局、商务局举办“跨境投资风险与机遇”高峰论坛等,在帮助纳税人正确掌握税收政策的同时,持续增进征纳良性互动、深化税企发展共识。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切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系统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在干部日常学习中进一步抓好法治教育。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依法行政、法治税务作为推进各项税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抓紧抓实。
2019年,在法治税务建设方面,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人员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的力度有待加大;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力度还不够,一些单位全过程记录设备配置不足、使用不规范,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程度不高,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手段储备不足。
2020年,惠州市税务局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对我市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把税收法制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分值比重,不断加大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力度。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法治税务建设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力度和工作投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实行综合联动监管,研究增加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储备,确保“放管服”改革中执法不脱节不缺位。三是不断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做好机构改革后的各种后续跟进工作,配齐配强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学法培训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进一步充实基层法律人才,为建设税务铁军打造一支专业的法律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