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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3 17:00: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聚焦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惠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狠抓法治工作落实,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各项工作获各级党政领导批示肯定44次,被省级以上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00多篇(次),单位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30次,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新成效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举办法治专题读书班,以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会议、学习研讨、学习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法治教育,有窗口服务的基层党组织,每季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开展1次法纪教育。组织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加率、满分率均为100%。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因时制宜拓宽学习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深化“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应用,进行“一竿子到底”培训,开展法治工作队伍全战线、全覆盖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到税务人身边、走进税务人心里。

(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再上新台阶

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五个“坚持”,突出五个“强化”,不断推动惠州税收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创造新成就、再上新台阶。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化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贯穿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对纳税人权利的保障。落实税收优惠和减税降费政策、加强税收宣传、推行三项制度、完善纳税服务制度、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优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化支撑进一步强化。四是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建立学习法律和掌握法律的常态化机制,全市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意识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五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税收法治队伍,强化税收法治建设的人才支撑。健全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强化税收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数字人事和绩效考评,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检验税务人员学法用法成果的重要标志,促进税务人员树立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精神。

(三)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推出新举措

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的重要成果落实在法律中,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市税务局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创新学习宣传方式,利用多种平台和媒介,加强学习宣传效果。一是编辑行政处罚法精髓要义,在内部的宣传栏、电视屏等载体进行宣传和播放,印制行政处罚法小册子,供税务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学习查阅。二是在微信平台上举办线上知识竞答小游戏活动。三是从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团队选派优秀人才组成行政处罚法宣讲团队,采取面对面的形式,分赴深入各县(区)税务局基层税务分局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宣讲活动。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全力落实减税降费工作

打出“全面享”“及时享”“精准享”系列减税降费“组合拳”,严格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措施,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2021年1-12月,惠州市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2.33亿。

(二)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

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切实抓早、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纵深推进个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平稳有序划转,助力实现税收收入预期目标。2021年全市组织税费收入累计1568.6亿元。

(三)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对我市重点项目、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经济运行中的“新、突、热”情况等情况开展分析,积极参与省域合作分析,撰写分析报告22篇,编撰《惠州税收经济分析专报》13期,为上级单位和惠州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高效落实煤电保供措施,为煤电保供企业办理缓税,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依法依规给予市场主体最大限度税务支持。突出加强实体经济、乡村振兴等重点专题政策梳理,抓好促进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有关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以更高站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等制度,从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评估到清理等环节进行仔细把关,建立工作闭环,实现对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将日常清理与集中清理相结合,强化了事前监督,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

(二)扎实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

制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操作指引》等业务指引,梳理各部门职责事项1638项、各部门业务事项1467项,明晰职责边界和岗位标准,倒逼工作规范、从严管理,夯实责任。

(三)建立联络企业及政策建议收集机制

一是推行“首席联络员”制度。建立局领导重点大企业大项目“首席联络员”制度,打造高层推动、各级对接的征纳沟通平台,协调解决大企业大项目的复杂涉税诉求,增强税收政策执行确定性。二是建立税费政策建议收集机制。选取典型企业、商会代表、协会代表、基层税务干部组成税费政策建议“咨询团”,定期及时收集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和掌握政策执行情况,畅通问计问需渠道。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市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公开要求,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年共召开党委会议45次、局长办公会议24次,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班子成员履职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掌握基层改革发展实情,对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二)规范权利运行机制

把重大税收规划、重要税收改革举措等对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规范内部重大决策程序,对全局的重大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重要工作决策、基建等事项,严格按规定上报市税务局党委会、局务会议进行讨论。对我市部分县(区)局及其26个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纳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在巡察中注重了解对行政决策执行机制落实情况。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稳步推进全市“交房即发证”。2021年全市已有57个楼盘项目实现了“交房即发证”业务办理,共计10887户业主实现了“票证房齐到手”,构建了与时俱进的房地产交易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不断拓宽“两居”参保缴费渠道。在巩固完善原有POS机刷卡缴费渠道的基础上,大力宣传推广粤税通、粤省事等线上缴费方式,实现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掌上办理。推行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国范围内对涉及房地产交易、民办教育等6项税务事项办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办事繁、办税难的问题。大力推广发布244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和165条办税事项的“一次不用跑”清单。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了社会诚信和税法遵从。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新推进周六“延时服务”制度。持续提升纳税人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实行“周六不打烊”延时服务制度。大力扶持外贸新业态发展,推动退税审核“及时办”。配合推动惠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扩围工作,大力支持新业态发展,结合企业类别开通“快捷通道”,推行“随报随审”等举措,加快退税进度,实现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少于4个工作日。着力提升国际税收服务水平,助力优化国际税收营商环境。认真落实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优化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协助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国际汇税通功能。大力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将“首违不罚”作为优化执法方式、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积极运用提示提醒、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强化制度规范。多维度晒权,明确7类29项公示事项,按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税务执法公开透明。多方式控权,确保应记录尽记录,实现了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多层级制权,严格按照我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及标准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做到应审尽审。

(三)深化跨部门协同执法

一是健全完善四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合作机制。切实提升惠州地区税收综合治理水平。二是完善税警协同机制。惠州税警进一步深化合作,横纵延伸联合执法范围,形成税警“联合经营、快速反应、协同打击”的协同办案模式,取得税警业务信息交换新突破,破获一批假电子发票专案、虚开电子发票案,涉及发票金额超过5亿元。三是与人民银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依托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管理措施,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虚开违法犯罪线索。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

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积极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更多使用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粤税通”小程序等途径办税缴费,在全市范围内启用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减少跨境经营者区域往返办税需求,推动主要办税方式从线下向线上转变,实现线上辅导、远程帮办、问办结合,为纳税人提供“零接触”业务办理,多措并举织牢疫情防控网,防止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全面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健全内控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开展网络故障应急演练,全面增强税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效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及时有效处置涉税舆情和信访工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局长信箱、网上信访、网络问政等渠道不断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建立7×24小时舆情监测值班、快速应对制度,推行信访事项“阳光答复”,补充完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实现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公开透明。全力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没有发生重大突发性信访事件。

(二)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应诉职能

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要求。定纷止争,积极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市税务系统共有42名已取得公职律师证书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制定《惠州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挂点工作方案》,将公职律师与41个基层税务分局(所)建立挂点关系,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属地。进一步提高各级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2021年惠州市税务系统共受理12起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共发生5宗行政诉讼案件。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我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无上一年结转件,共答复9件,结转至2022年度答复1件,依法及时予以答复,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二是全面配合外部监督工作。针对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全链条跟进监督主责部门整改工作,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持续加强内部监督

一是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通过指标扫描、疑点核查、推送问题等流程,督促相关主责部门及时查错纠偏,有效避免执法和廉政风险。二是坚持严管厚爱。扎实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自纠、谈心谈话、专项督导、深入核查、严肃处理等工作方式,全面摸排查处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九、推动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助力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强化涉税数据管理应用。2021年输出数据32.76万条,编写脚本超过1.29万行,涉及308个需求主题查询项,推动税务数据与政府治理信息化、法治化深度融合。搭建惠州税收征管质量监控平台,为税收征管质量持续提升提供保障,防范全市税收风险,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二)助推行业监管健康发展

深挖共享数据价值。搭建惠州市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监管闭环管理系统,已归集全市5个市直单位、7个县(区)30余个系统共23类资源目录,累计汇聚有效数据491万余条,避免纳税人重复、多头提供涉税资料,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监管与征税环节的有效融合。另一方面,联合研发税银数据分析软件,融合双方在信息搜集、判断、分析等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利用大数据充分提升打击虚开骗税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实效。

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加强组织领导。搭建一个领导小组、一个实体工作专班、七个职能工作组、三个试点工作专班的“1+1+7+3”推进机制。加强学习宣传。形成市各部门间、“市-县(区)” “市科室-县(区)股(科)室”纵横贯通的学习格局。加强统筹集成。营造“制度管事”良好环境,以系统思维制定落实配套文件。加强督查考评。以考促改,实现“绩效+监督”管理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先行先试。稳妥推进三项试点改革任务落实。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市各级税务机关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发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认真落实会议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现与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2021年,惠州税务部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较好成绩,法治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力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税收法治建设的需要。税收共治有待进一步拓展,在“部门协同”上尚需形成更大合力。

2022年,惠州税务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历史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为引擎,以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驱动,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筑法治之基,聚焦学思践悟,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出版发行为契机,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筑牢法治根基。

二是行法治之力,聚焦群众期待,持续落实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继续依法依规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和减税降费政策,加快释放改革红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满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出发点,聚焦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继续“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清单,继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是积法治之势,聚焦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推动《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地实施,有序推进三项试点改革任务,全力以赴提升征管执法水平,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税务人的满意度和认同感。推动智慧税务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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