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聚焦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惠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市税务局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现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市税务局党委会议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党委会议定期设置领导干部学法议题,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初任培训等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化“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应用,开展法治工作队伍全战线、全覆盖培训,组织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加率、满分率均为100%。
(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见行见效。践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重大决策部署,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税务实践。开展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将结果作为衡量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将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重要抓手和“十四五”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税的工作规划,如期完成2022年全部任务,2023年各项任务稳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迈出坚实步伐。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不折不贯彻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续缓缴税费等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措施,增强企业发展动能,助力经济回稳向上。始终把依法依规的要求贯穿组织收入全过程,圆满完成四项非税划转工作,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2022年,惠州地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241.86亿元,累计组织税费收入1864.6亿元。
(二)以税咨政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紧密对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全力支持退役军人、重点群体顺利就业、成功创业。连续两年在市委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获“优秀”等次。开展影视、印刷业、“三新一高”、新型农业主体等行业专题调研,了解各类市场主体的现实经营状况与涉税诉求,助力经营主体成长。为政府出台系列稳经济惠企政策贡献税务智慧,聚焦重点热点问题及影响惠州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落地等事项形成税收分析报告22篇,服务惠州加快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提升企业开办及注销便利,优化不动产登记及“交房即发证”便民服务,精简办事资料,提高办事效率,开展“交房即发证”网络直播活动,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纳税服务。全面推行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用“承诺”代替“证明”,通过信息共享、事中检查、事后核查等方式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落实税务总局121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的基础上,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推出十项“惠民税事”税费服务计划。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利用“i惠退”增值税留抵退税平台实现留抵退税全流程自动电子化,推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速退易功能,实现小微企业即时退税、重点企业提速退税,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贸措施,为外贸企业及时送达政策红利,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办理便利程度,优化境外税收服务,组织编制“一带一路”系列专题—税收服务走出去企业政策及RCEP手册,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作规范,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权益性审查与合规性评估力度及公平竞争审查,开展评审与专题文件清理工作,2022年,市税务局制定规范性文件2份,切实做到事前监督、合法审查、定期清理,进一步提升全市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
(二)加强税收政策执行反馈。建立惠州税务系统税费政策建议收集机制,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典型企业组成税费政策建议“咨询团”,深入了解和掌握政策执行情况,畅通企业问需问计渠道。完善税收问题反馈机制,制定并完善《惠州市税务系统税费政策问题分类分级收集解决工作规程(试行)》,畅通基层税务机关问题反馈渠道。落实退税减税政策问题快速反应机制,重点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在落实新增税费优惠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快速反应,迅速研究并提出解答意见或针对性措施,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年度计划安排部署,对拟出台的税收决策依法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注重充分倾听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意见,有力推动税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全市税务系统已有30名公职律师,市税务局和各县(区)税务局均聘请法律顾问。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统一“首违不罚”教育引导方式,教育、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积极探索推进区域税收执法标准统一,发布执法标准事项执行参考,努力推动税务执法区域协同,营造促进公平竞争的税收营商环境。积极探索“税院联动”新模式,建立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执行联动机制,助力解决执行难,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建立税费征管质量“5C+5R”监控评价机制,开展税收征管执法动态监控,持续提升征管基础数据质量。试点推广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分级分类整理说理文书,力促执法硬度和温度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始终把税收普法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税务执法力度。持续强化风险管理扎口统筹,推动建立“一户式”风险管理日常监控体系,有效开展风险应对并查补税款。强化涉税数据管理应用,以数治税重点出击,构建税收大数据风险防控体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常态化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开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涉税违法行为,在打击涉疫“三假”企业行动中成绩突出,受到省税务局通报表扬并入选省税务局报送税务总局的六个打击“三假”创新典型战法。统筹做好反避税管理,切实提高国际税收管理质效,积极推进反避税立案、结案、单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税务执法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明确音像记录保存标准,建立记录情况抽查机制,动态更新税务系统权责清单,确保实现用权有清单。落实新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清理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保证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在税务领域得到全面准确适用。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建立重大税务案件预审机制,强化事前监督,提高案件审理质效,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审结重大税务案件4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构,开展应急方案实做演练,从指挥组织,工作职责,应急处置等方面细化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制定并严格执行机关应急值班实施办法,确保重大紧急事项报告及时,紧急来文来电处理高效,突发事件应对有方。2022年安全保卫、办税服务场所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妥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依法办理复议案件,落实税务行政复议意见书,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2022年市税务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宗,发生3宗行政诉讼案件。
(二)依法处置信访等突发事件。健全信访分类处理机制,凸显法治在信访问题解决中的主体地位,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积极引导群众运用局长信箱功能和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市税务局全年收到和转办办理人民来信15份,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收集、加强研判、迅速处置,促进信访问题有效解决。
(三)探索建立纠纷化解机制。参考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将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主要目标之一,通过“阳光服务”网格化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释法解疑,避免税费矛盾激化升级。打造阳光税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探索建立联动争议处理机制。试点打造社保争议调解新模式,创新打造“云端调解”微平台,助力社保争议快速处理化解,从源头预防减少社会矛盾。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稳扎稳打推进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统一部署,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重点事项监督,聚焦税收工作重点做深做实专项监督,健全长效机制抓常抓细日常监督。
(二)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制定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重点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围绕退税减税降费,强化税费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图解、视频、动漫解读产品向社会大众开展宣传辅导,推进政府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2022年协助会办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和政协提案1件,主动对接各大主流媒体,扎实做好重要节点舆情监测和引导,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制化。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动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坚决扛起作为用票、开票试点地区的使命担当,充分发挥惠州人才和科技优势,抓实抓细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及扩围工作。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共用。围绕深入推进“以数治税”“智慧税务”建设,强化数据管理应用,搭建风险指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的效应,全面为系统内外各项专项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撑,更好体现税收大数据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三)优化纳税信用结果应用。依托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创新应用“税信码”,帮助纳税人展示自身基本信息、信用级别及纳税情况,丰富信用激励场景。扩围“银税互动”项目,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四)推动智慧税务服务民生。明确254项业务事项流转流程及办理期限,基本实现“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全覆盖。不断外延办税缴费服务网点,打造216个“惠税e站”,在全市1257台“粤智助”政务服务自助机上线34项自助办税缴费业务,做到村居100%全覆盖,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能办、易办、就近办、一站办”的税政融合服务渠道。2022年,《智慧税务服务民生》项目被评为2022年惠州市第十届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项目。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领导。全市各级税务系统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述法”工作要求。
(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认真落实会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在市税务局党委的统筹下成功申报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2年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税务人员运用系统法治思维解决历史遗留税务征管难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接下来市税务局将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在招录新公务员时设置更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学专业岗位,强化激励措施鼓励报考“三师”。二是继续推进公职律师挂点制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勇毅前行,实干笃行,积极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惠州篇章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