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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税促民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力度提高
发布时间:2024-08-29 16:30:48来源:南方+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将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其中,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时,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

近日,惠州税务部门以《若干措施》出台为契机,走进各大车行宣传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和惠企便民举措,解答广大消费者的相关涉税问题,为新能源汽车销售行业注入“税动力”。

“最新的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是否可以和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叠加享受?”市民王先生咨询道,他近期计划通过以旧换新的形式购置一辆新能源汽车。

王先生提出的问题,也是《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印发后关注度最高的问题。惠州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除此之外,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在享受各类政策红利时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也是市民们较为关心的问题。对此,工作人员表示,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的先后顺序不影响,但均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证明材料的开具。

目前,市民通过参加“以旧换新”购置新车优惠多多,除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当地政府、汽车经销商推出的相关补助,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叠加享受。

【惠税话你知】

一、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提高

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为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为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上述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4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二、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减免政策

1.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2.对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制定。

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

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流程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s://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包括:

1.个人身份信息;

2.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注意: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撰文】王丹宏 惠瑞轩 马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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