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惠州市202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确认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0752-2881828,邮箱:hzsczjfg@huizhou.gov.cn;市税务局0752-2382675;市民政局0752-2107699)
惠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7日
惠州市2021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惠州市荣才慈善基金会
2.惠州市挺秀慈善基金会
3.惠州市桓公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