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珠海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社保费业务办理指引 > 缴费咨询热点
缴费单位(人)能否自行查询已缴的社保费?
发布时间:2022-07-19 10:5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单位)您好!请以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查询】-【申报缴款情况查询】选择对应的费款所属期查询,如需打印缴款情况,请点击“查询结果打印”进行打印;如需打印汇总表或明细表,请在对应记录后面点击“查看汇总”或“查询明细”导出数据后进行打印。谢谢!

(个人)

(一)企业参保

1.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查询,请您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电子税票】-【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进入查询打印。如需查看具体公司信息,在完税证明右下方即可显示用人单位信息,该功能仅支持查询2022年8月(含)之前的完税证明。

2.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查询,请您微信搜索进入粤税通小程序,登录后点击【全部功能】-【我的社保】-【社会保险费完税证明开具】,选择【完税证明(文书式)】进入查询打印。如需查看具体公司信息,在完税证明右下方即可显示用人单位信息。

3.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请您微信搜索进入广东税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进入粤税通小程序,登录后点击【全部功能】-【我的社保】-【社会保险费完税证明开具】,选择【完税证明(文书式)】进入查询打印。如需查看具体公司信息,在完税证明右下方即可显示用人单位信息。

温馨提示:

1.仅可查询2009年度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后的个人缴费明细,如需查询以往年度的缴费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企业参保员工不支持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2022年9月(含)以后的完税证明。如需查询打印,请通过粤税通操作。

3.东莞纳税人无论2009年之前或之后均不能查询,请直接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1.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查询,请您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电子税票】-【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社保表格式)】进入查询打印。

2.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查询,请您微信搜索进入粤税通小程序,登录后点击【全部功能】-【我的社保】-【社会保险费完税证明开具】,选择【完税证明(文书式)/(表格式)】进入查询打印。

3.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请您微信搜索进入广东税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进入粤税通小程序,登录后点击【全部功能】-【我的社保】-【社会保险费完税证明开具】,选择【完税证明(文书式)/(表格式)】进入查询打印。

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支持打印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和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企业参保员工,个人进入打印社保的完税证明,目前只支持打印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