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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税收业务(港澳居民不动产交易)
发布时间:2023-08-08 16:28:00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通      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省税务局升级改造要求,“江门税务”公众号原“不动产税收业务”功能暂未开放使用,我市一手房交易网上办理业务可在“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我的不动产税费-房屋买卖-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增量房”模块办理,也可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办税厅办理一手房、二手房交易业务。
    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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