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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税收业务(港澳居民不动产交易)
发布时间:2023-08-08 16:28:00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通      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因系统升级改造,“江门微信”公众号“不动产税收业务”功能目前暂停使用,预计在4月底恢复正常。如需办理不动产登记税收业务,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办税厅办理。

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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