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揭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权力监督制约,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更好地发挥税收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扎实推进揭阳税务法治现代化建设。
一、 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市税务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组织收入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全面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措施,对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令行禁止。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取消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性审核,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二)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省税务局、市政府政务办的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按照行政权力事项实施目录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组织开展我市税务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完成我市税务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编制和发布工作。
(三)强化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建立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对现行税收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提出相关意见,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完成政策反馈工作,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
(四)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便利化,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贯彻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和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同步修改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及时对办税指南相应内容作出调整。通过多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对纳税人的立体式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对纳税人风险的有效控制,提升了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不断完善查管互动机制,积极探讨跨区域稽查局与征管部门查管互动的具体对接,在数据提取、案件协查、实地调查、征管建议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为共同维护辖区的税收秩序增强合力。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制定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制度;通过开展制定政策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制项目论证制度;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制事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杜绝久拖不决;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文件、制度及时修改和废止,梳理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政策、减税降费政策,推出《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及问答》。全力配合地方政府“数字广东”建设,切实简化纳税人办税手续,服务地方政府供给侧改革,做好全市“僵尸企业”出清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在税收立法过程中,根据职能要求积极参与其中,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出谋划策。在税务总局推进各单行税种立法的进程中,广泛吸收、积累政策执行中的各类成效、问题和建议,精准落实政策,夯实税收立法工作基础。
(三)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对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认真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制度草案都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审核把关,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2019年制定件税收规范性文件3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对外发布,并按期上报省局备案。认真细致对地方政府制定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会办,不折不扣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减税降费政策中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
(五)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的要求,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审核把关,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上级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法律问题以及重大税务案件、行政复议等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提前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委议事决策的主要内容,实行清单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党委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事项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党委会议的原始记录、会议纪要、重要议题等材料作为永久性档案材料,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四、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税收管理体制,确保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流程逐步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防范转变。积极强化部门协作,健全警、税、银三方合作机制,加大联合打击工作力度。同时结合我市税务工作实际,协同相关部门积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为整治优化税收经济秩序,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法治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执行处罚基准。对纳税人涉及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严格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平、公开、过罚相当的原则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增加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争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严格对照政策,稳步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并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构建执法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助力依法治税工作进程。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参考省税务局公示平台的版面样式与栏目设置,上线运行税收执法公示平台。按照分工表中的相关栏目与内容,公示有关内容,并定期更新数据。二是根据《广东省税务系统税收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所要求的公示事项,在下辖的办税服务厅利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以及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事前和事后信息的公示。三是推行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促进税收执法更加规范化、亲民化、合理化,为纳税人解惑释疑,提高税法遵从度,有效减少涉税争议,融洽征纳关系。四是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项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工作来抓,确保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把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与内控监督平台的使用有机结合,扎实掌握平台中关于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的应用,聚焦执法过错整改,理顺容错纠错关系,深化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正向激励作用,科学开展税收执法考评与责任追究。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数字人事系统的运用,严格进行绩效考核,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认真按照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各项规范开展工作,确保各类规范贯彻执行到位。充分发挥税收业务系统对税收业务的支撑功能,利用各个信息系统,实现信息采集、共享交换、风险识别、跨部门信息共享等功能,充分利用内外对接平台加强数据深度分析,并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通过明确权责分配、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风险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使权力运行实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从而在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中,形成内生的制约力的管理机制。完善督察内审等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高度重视诚信,加强单位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认真对照提案涉及税务部门的相关问题,严格按照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根据税务部门的职能进行认真办理,确保办理质量。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税务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三)加强行政监督。一是始终坚持将内控机制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础工程”来抓,重点在强化组织引领、强化制度落实、做好平台上线、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严格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制度,定期核查资产在位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完善物品采购工作管理和监督,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12366热线平台、纳税人学校、上门辅导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新的税收政策、纳税服务投诉的途径和程序等,为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知识保障。二是提升回应效率。按照来信来访属性分为“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服务投诉”“其他信访”等四类信访件进行受理,并积极做好拟办及答复相关事宜。三是加强涉税舆情监测和有效应对。强化涉税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加强与地方党政、宣传、网监以及新闻媒体等沟通联系,推动形成舆情协同治理合力。
(五)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完善预防监督。针对当前监督执纪问责中发现的问题,抓住问题多发领域,深入分析、查找根源,建立和完善预防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筑牢风险防控体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问责处理的及时问责处理。对落实责任不到位或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税务政治生态。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一是开展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推进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税务机关执法水平,同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二是积极与上级税务机关沟通,争取得到上级税务机关的支持。特别是在文书的使用上,根据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文书,彰显了税收法制工作的规范性。三是我局在办理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既维护依法行政,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一是立足“四个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依法治税、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及时受理,前移信访关口,下沉工作重心,从源头上防止因决策不科学、政策不落实、执法不规范、为税不清廉等引发的信访问题。二是压实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信访综合协调、督办评价、统计分析等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应的信访办理回复等工作。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开展“搭乘公交进万家”、“环城骑行税宣”、“猜灯谜宣税法”、“税宣走进校园”、“税宣进企业” 、“网络直播”等税法宣传活动,将税法宣传融入传统文化、植根本土文化之中。三是利用新媒体等载体推送税收优惠政策信息,确保各项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落细、落好。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大力实施“阳光执法”工程,努力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统筹推进门户网站、微信、微博、12366等线上公开渠道建设;落实信息公开内容,将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容易产生腐败的工作环节、行政审批行为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全力推进减税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发布,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全面做好税务部门预算、决算公开,细化“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预决算支出情况的透明度;积极做好政府采购公开,为竞标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发挥了政务诚信示范引领作用。
(四)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整合线上和线下、虚拟和实体资源,在“揭阳税务”微信号上开设网上办税“便利店”,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办税”“办税地图”“办税指南”“计税器”等便利工具。接入电子税务局“企业办税”和“个人办税”端口,由“窗口政务”向“指尖政务”转变,纳税人只需手指头轻轻一点,即可随时享受到申报缴款、税费查询等基础服务及税务管家、打印电子税票等增值服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划出权力禁区,“法定职责必须为”明确行政责任。一是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岗责体系,结合三化建设履行法定职责,减少灰色地带。二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重拳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稳妥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税收工作的能力,打造法治税务。三是强调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推行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保护人民权益。四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税务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税务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税务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坚持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开展干部集中法治培训。鼓励税务干部参加“三师”等资格考试,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带动提升税收工作的整体法治水平。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税务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税务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谋划、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时消除制约法治税务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部署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局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以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为基础,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以提升能力充实力量为保障,聚焦、聚神、聚力抓好全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统筹打出更有力的依法行政“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