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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日报:揭阳税务·优服务 促规范 稳增长 (97)——关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要点(一)
发布时间:2024-03-06 16:57:38来源:揭阳日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3月,我们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部门推出了预约办理服务,并于2月21日开通了2023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预约功能。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21日后(每日6:00~22:00)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小编将分期梳理本次个税汇算要点,与您一起做好准备。

一、个税汇算的主体和内容有哪些?

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二、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第三类是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三、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3年度汇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第一类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无需退补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类是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

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四、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2023年度个税汇算的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汇算开始前,您可以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同时,敬请关注个税APP、电子税务局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税务部门将及时为您提供涉税咨询,帮助您解决涉税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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