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揭阳市税务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护)保养服务进行简易磋商采购,请符合条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密封文件参与采购。
一、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护)保养服务。
2. 本项目概况:
2.1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机关本级在册的所有公务用车(需特殊维修保养资质的设备除外)。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日常保养,包括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服务;
(二)车辆小修、大修、专项维修、总成维修等服务;
(三)提供全天24小时施救、拖车、远程协助等服务。
2.2 服务期限及采购数量
本次拟采购符合条件服务机构三家,服务期限二年。若中选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没有达到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中选供应商的供应资格。
3. 年采购预计额度:车辆总数21辆,结合往年车辆维修(护)及保养情况,测算出近几年车辆维修(护)及保养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6万元。
4. 服务商资格要求
4.1 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具有与本项目采购服务相应的经营许可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服务商具有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三类汽车维修资质及以上资质;
4.3服务商须在揭阳市榕城区拥有固定的维修厂区(自有或者租赁均可);
4.4服务商必须拥有揭阳地区的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能力(自有或者租赁均可);
4.5 服务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关的犯罪记录;
4.6服务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 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西附楼三楼(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中段揭阳市税务局西附楼3楼309房)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6.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9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报价文件)。
7.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中段揭阳市税务局西附楼306房。
8.磋商时间:2024年1月26日9时00分。
9.磋商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中段揭阳市税务局西附楼306房。
10.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止。
11.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中段揭阳市税务局西附楼306房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3-8221129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