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81MA53CLHT7R):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适用)》(揭税一稽税通〔2024〕2号)(见附件)。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适用)》(揭揭税一稽税通〔2024〕2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适用)》(揭税一稽税通〔2024〕2号)正本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适用)》(揭税一稽税通〔2024〕2号)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