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揭阳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件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0 17:40: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附件公布的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已不适应现实需要。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